索引号: | CZ-2017-00462 | 发布机构: | 企业科 |
发布日期: | 2017-11-09 13:02 | 文号: | 铜财源办〔2017〕1号 [有效] |
关键字: |
各区县财政局,新区财政局:
为了做好2016年财源建设考评工作,推动我市财源建设深入开展。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源建设激励考评办法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请你们结合奖励条件和标准对本区县2016年财源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自评结果于2017年1月24日前报市财源办。
联系人:支松洲 电话:3281616
铜川市财源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7年1月18日
[编辑:企业科-唐丽萍]
[审核:皇甫静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