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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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 创新方式实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标准化和常态化

日期:2018-01-17 09:01

来源: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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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质量,维护政府采购秩序,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们连续三年开展了对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统一标准。按照检查前制定下发的检查标准体系,规范统一的判定标准,实行统一的、标准化的检查尺度,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解决“同错不同罚”的问题,力求执法检查“一把尺子量到底”,提高执法检查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是点面结合。采取代理机构自查、检查人员审查和现场检查等环节,将检查的目录、内容、标准、依据等指标体系下发到所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对照检查。另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检查,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代理机构的规范运行。

三是随机抽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并在陕西政府采购网公开,在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和驻厅纪检组的监督下,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均按照随机抽取的要求产生,确保公平公正,避免选择检查对象的随意性。

四是加强指导。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确保检查效果,检查采取上下联动方式,通过QQ、微信等方式加强联系,指导基层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同类案件法律适用统一、执法标准统一。

五是约谈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正确界定问题的性质,逐一对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进行约谈通报,下达整改通知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维护执法权威。

六是常抓不懈。近三年来,我们每年都将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共重点检查60多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的政策水平和执业能力,使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编辑:白家玮]
[审核:白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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