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的公示

日期:2017-09-28 11:40

来源:铜川财政PPP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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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专家在PPP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实践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81号)要求,我厅拟建立PPP专家库供各地各部门选择。经征集、核查,现将拟确定为陕西省PPP专家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专家名单附后),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专家库建成后,各地各部门可从专家库选择专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库内专家。财政厅对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增补。专家资格暂定为2年,续任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再续任则专家资格自动失效。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陕西省财政厅金融处反映(联系电话:028-68936546)。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面向社会正式公布陕西省PPP专家库专家名单。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9月28日